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表观密度的测定GB/T 12496.1-1999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表观密度的测定》,标准号:GB/T 12496.1-1999 ,代替GB/T 12496.18-1990。(现行)
前言
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系列标准是活性炭性能指标检测的基础,制定活性炭的质量标准,必须有相应的试验方法标准。本系列标准是对GB/T 12496.1~12496.22-1999《木质活性炭检验方法》的修订。
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,在编排顺序和各具体试验方法上,有些做了较大的改动,有些只做了词句改动。在术语中,将“灼烧残渣”、“干燥减量”、“充填密度”分别改为:“灰分”、“水分”、“表观密度”。在内容中,将GB/T 12496.3-1990《木质活性炭检验方法—乙酸吸附值》、GB/T 12496.4-1990《木质活性炭检验方法—乙酸锌吸附值》删去,列入到GB/T 13803.5-1999《乙酸乙烯触媒载体活性炭》中。并增加GB/T 12496.5-1999《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四氯化碳吸附率(活性)的测定》和GB/T 12496.17-1999《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硫酸盐的测定》。另外,对原标准中遗漏之处做了补充。
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,代替GB/T 12496.1~12496.22-1990。
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施荫锐。
本标准1990年首次发布。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颗粒活性炭表观密度测定的试验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粒度大于180μm量占90%以上的活性炭。
2 方法提要
以体积为100mL量筒中的紧装活性炭的质量(g)表示表观密度。
3 仪器
3.1 量筒,100mL。
3.2 天平,感量0.01g。
3.3 橡皮锤。
4 操怍步骤
4.1 取试样120mL,依产品粒度要求,用最大与最小孔径筛层,在振筛机上过筛60s,除去试样中不符合产品粒度要求的炭粒。
4.2 将试样轻轻地装入100mL量筒内,用橡皮锤轻轻敲击量筒底部,并再次添加试样继续敲击,直至试样的体积正好是在100mL而不再减少为止。
4.3 将量筒内试样倒入容器内称量。
5 结果计算
ρ=m(1-m1)/100
式中: ρ—表观密度,g/mL;
m—量筒内试样质量,g;
m1—水分,%。
6 精密度和偏差
同一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2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