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pH值的测定GB/T 12496.7-1999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—pH值的测定》,标准号:GB/T 12496.7-1999代替GB/T 12496.20-1990。(现行)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木质活性炭pH值试验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木质活性炭水提取液的测定。
2 方法提要
试样在不含二氧化碳的水中煮沸,过滤,冷却后测定滤液的pH值。
3 仪器和溶液
3.1 酸度计,精度0.1pH。
3.2 扭力天平。
3.3 不含二氧化碳的水,将三级水煮沸3~5min。
4 操作步骤
称取未干燥的试样2.50g(称准至0.01g),置于100mL的锥形瓶中,加入不含二氧化碳的水50mL,加热,缓和煮沸5min,补添蒸发的水,过滤,弃去初滤液5mL。余液冷却到窒温后用pH计测定pH值。
5 精密度与偏差
两个平行试样测定结果偏差不得大于0.1pH。